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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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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的监管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审批、

    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置及其它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监管。

三、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及实验室建立、改建和撤并的审批工作,参与实验用房的分配工作。

四、负责本科实验教学平台及相关公共设施的建设,参与学科、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建设工作及协调日常维护。

五、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的立项、实施方案论证、审核和验收,负责教学用自制、改装仪器设备的方案审定以及仪器设备

    的验收。

六、协助教学仪器设备的调拨、调剂、捐赠及报废等方案论证。

七、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智慧实验室等与实验室类相关的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

八、负责组织学校实验室的绩效考核工作。

九、负责学校实验室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配合人事部门和学院(中心)完成实验室人员的定岗、定编、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级等工作。

十一、指导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