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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8 20:30  来源: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岁末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保障岁末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深刻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实验室、二级单位、学校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杜绝侥幸麻痹思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健全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新成立学院需要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已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单位,如果主要领导责任人发生变更,需在原有责任书上追加现有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如实验室负责人发生变更,需将相关数据上报实验室管理处;全面梳理本单位与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与房间安全责任人以及相关教师、研究生的责任书签订情况。“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责任书模板可供参考,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

三、强化实验室重点危险源管控

严格落实对实验室不断电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钢瓶、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各类危险源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储存和处置要责任到人,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数量,确保安全监测监控到位;确保不用设备断水断电,不用气瓶阀门关闭,在用设备、气瓶应按相关要求使用、储存。及时清理易燃杂物,气瓶、危化品、危险废物应远离加热设施。

四、规范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审批程序,避免人员聚集,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对在校师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做好人员进出和使用记录;严禁校内师生在实验室做饭用餐。

五、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

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重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级分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安排好在校相关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安全。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者,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各单位根据排查结果认真填写附件2

六、切实做好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

为配合完成教育部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年度上报工作,更好地谋划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经验与不足,并填写附件3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上述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材料报实验室安全科(办公楼B209),电子版发送至sysaqk@haut.edu.cn。联系电话:67756883。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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