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工作。此次评价结果将作为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基金资助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主要考核已纳入学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原值4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仪器设备信息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大型仪器设备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运行机时及服务收入,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二)仪器所在单位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开放效果、服务成效、组织管理等,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学院(中心)自评与学校核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自查:由设备负责人对所管理大型仪器设备2024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实验数据,在2025年3月14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自评:由各相关学院(中心)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逐台进行考核、汇总,全面梳理总结大型仪器设备2024年度总体使用和管理情况,填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汇总表》(附件3)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附件4),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
(三)学校考核:由实验室管理处采取专家组会议评价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四)公布结果:考评结束后,实验室管理处在网站公布结果。对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设备,在以后的维修基金资助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中给予优先支持;对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设备,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对设备进行校内调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网上填报的使用机时要有使用记录作支撑,不得虚报。凡是有收入的实验记录必须提供支撑材料。校内收入须提供有效的纸质凭单,校外收入须提供服务合同或协议、发票、服务结果或检测报告等。
(三)请各学院(中心)于3月21日前将附件1、3、4、和附件5中所列材料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须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bglk@haut.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荣祎斐 电话:0371-67756885
办公室:办公楼B208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
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汇总表
附件5-其他相关材料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