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活动安全稳定开展,同时提升2025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现将实验室开放使用准备、实验室安全检查、2025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学期实验室准备与安全检查
(一)实验条件保障工作
1.实验材料保障:全面清点各类实验材料,根据新学期教学科研需求及时补充,确保实验耗材供应及时、数量充足、质量合格,满足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开展需求。
2.仪器设备维护:对实验室所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全面调试与维护,逐一排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故障立即联系维修,确保仪器设备性能稳定、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3.实验环境整治:彻底清扫实验室卫生,规范摆放仪器设备与药品物品;细致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渗漏、故障等问题,营造整洁、安全、有序的实验环境。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
1.单位自查自纠(截至2025年9月5日)
各单位需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通过“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平台”(电脑端和移动端同网址:https://lsms.haut.edu.cn/),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重点检查:
(1)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构建及风险分级管理的实际落实情况;
(2)危险源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到位,岗位职责界定是否明确、执行是否到位;
(3)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张贴规范度、实验区划分合理性及实验记录完整性;
(4)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洗眼器等)完好性;
(5)危险化学品从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到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性,及使用台账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6)管制类试剂是否专柜储存,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
(7)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8)排查气体钢瓶、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9)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情况。
2.学校专项检查(截至2025年9月10日)
学校将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隐患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2025级新生实验安全教育及准入考试
(一)实施对象
2025级全体在校新生(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30日
(三)实验安全教育要求
1.组织形式:各相关单位自行统筹安全教育工作,明确专职授课教师,确定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参训学生名单,填写《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2)。
2.教育内容:结合本单位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及专业实验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讲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准入制度重要性、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安全通识(实验室安全基本要求、水电和消防安全、突发事故紧急处理与救援等)、专业基础安全知识(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安全、辐射及激光安全等)。
3.学习资料:以学校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系统及《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为主,各相关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补充或指定相关学习资料。
(四)实验安全准入考试要求
1.考试形式:线上考试
2.考试安排
(1)考试入口:
点击网址:https://lsms.haut.edu.cn/(电脑端和移动端同网址),进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平台”,选择对应考试模块参与。
(2)组织形式:各学院需结合本单位专业实验特点,由学院管理员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平台”教育与准入系统模块自主组卷,试题须覆盖专业相关安全重点,合理设置试题比例,且题目数量不少于100题;试卷统一命名为“2025年XX学院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学院需组织学生登录平台完成考试,平台并发人数为300人,为避免网络拥堵影响考试进度,新生人数超300人的学院,建议多套题分批次考试。
3.成绩与证书管理
(1)合格标准: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90分;
(2)补考要求:考试不合格的新生,由所在学院组织补考,确保学生掌握必要安全知识;
(3)证书获取:考试合格者通过系统打印《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准入证书》(进入实验室需携带),或下载保存至手机备查;
(4)成绩归档: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可以通过系统打印考生成绩表,填写《2025级新生安全考试情况汇总表》(附件3)。
4.安全承诺书签订:组织学生签订《实验室安全手册》第66页“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或直接打印附件4签订),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学生自行保存,第二联交由学院留档。
5.准入资格要求:严格执行“先准入、后实验”原则,考试通过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学院需严格审查,未获得准入资格者进入实验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学院及师生本人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请分别于9月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9月3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2)、《2025级新生安全考试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科(B2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k@haut.edu.cn。
(二)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重要性,以新生安全教育考试和实验室安全检查为抓手,压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结束后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与监督,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三)严格对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新生安全教育考试组织、材料提交及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56883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