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全面做好迎接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含实训室),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单位自查自纠+省级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河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到校开展随机抽查。
三、检查重点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入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明确到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精准核查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确保分类科学、分级合理;强化日常巡查力度,明确巡查频次、细化巡查内容,压实巡查人员履职责任;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严格开展准入培训,同步加强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强化实验室安全导师责任制,明确导师对实验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严格防控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深化检查成果运用。精准梳理分析检查数据,明确实验室安全风险重点环节和薄弱部位,按安全隐患类型(如危险化学品管理、场所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操作等)进行分类,根据风险等级(高/中/低)划分优先级。适时召开推进会、复盘会,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切实发挥检查工作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作用和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推动作用。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5月16日前)
1. 成立专项小组,全面开展自查。各单位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严格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要求,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如实上报自查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2. 建立风险台账,闭环整改隐患。通过自查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现状,建立健全院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同步开展治理工作,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完成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方案,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 提交自查报告,按时完成报送。自查结束后,各单位须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告(Word版及盖章PDF版)于2026年5月16日前报送至:sysaqk@haut.edu.cn。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5月下旬)
河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到校开展随机抽查,具体入校检查时间待确定后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配合专家组完成检查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隐患排查精准、整改措施有力。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原则,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杜绝虚假、敷衍、拖延整改。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常态化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联系人:彭晓琪 张继超 联系电话:67756883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