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秋季学期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学院(中心)自行组织开展自查
二、检查范围
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科研平台)、实验实训基地、危险化学品库等。
三、重点排查内容
(一)用电安全。禁止在实验室内私拉插排;严禁在实验室内给电动自行车、滑板车等充电;涉及实验用锂电池的实验室,充电时要有人值守,严禁整夜充电。
(二)化学品安全。开学初,各实验室要对化学药品进行存量盘点,建立台账,优先使用现有的化学药品,用完再买新的;严禁实验室内大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机溶剂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试剂瓶密封严实,标签完整、清晰,易挥发的试剂存放保证充足的通风。
(三)气瓶安全。检查气瓶防倾倒装置是否牢固;检查气瓶是否悬挂状态信息牌,信息是否准确;危险气瓶须存放于气瓶柜内,配备防泄漏报警系统;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地面平整干燥;确保实验室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
(四)检查安全设施。检查实验室急救药箱物品是否过期;检查消防设施、应急喷淋、洗眼装置、监控等是否正常;确保应急出口、逃生通道通畅。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各学院(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握实验室安全的短板和不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2)9月12日至9月20日,结合本单位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立即组织完成整改,做好自查和整改记录,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总表》(附件)。
(3)9月30日前,实验室管理处将会组织人员对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落实上述工作。
9月20日下午18: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纸质盖章版交至实验室安全科(B209),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sysaqk@haut.edu.cn。
联系人:彭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56883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