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及完好率,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管好、用好仪器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及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的需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内容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日常管理、机时利用率、功能利用率、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收入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二条 考核办法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考核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考核办法是:每学期末由设备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统一考核标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综合效益考核表》(附件1)自行检查和考核,然后由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学院(中心)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抽查评审,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岗位津贴考核评分及管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一)关于机时利用
教学用机时数按照授课计划,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开放和对外服务的机时数,由实验室管理处依据“基金使用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的原始记录进行核实。
(1)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2)考核定额机时:通用设备800小时/年;专用设备600小时/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数系指通过种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考核时需提供有关证件。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确定时,查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三)科研成果
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完成的课题和论文等,要填写《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论著统计表》(附件2)。科研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科研处核查各种成果的证书。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查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第三条 奖惩制度
(一)在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培训人员、对外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中心)推荐,经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分管校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于使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期满后仍无明显改变的,追究管理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由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三)使用效益不高的设备,严格控制购置同类产品;对于使用效益较好的设备则从设备维护费、设备更新上给予扶持。
(四)对于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以及仪器损坏需维修而长期隐瞒不报者,要分析,追究当事人及技术负责人和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损失的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工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考核办法》(校实验〔2009〕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计分表
2、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论著统计表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河南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考核记分表
( 年)
学院: 实验室: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序号 |
项目 |
项 目 内 容 |
数量 |
得分 |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
分项得分 |
小计 |
分项加权得分 |
总加权得分 |
分项目 |
权重 |
分项目内容 |
自评 |
校评 |
1 |
效益评价 70% |
机时 利用 |
30% |
有效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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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有效机时 ————— ×100% 定额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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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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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培养 |
20%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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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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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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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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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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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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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成果 |
25% |
国家、国际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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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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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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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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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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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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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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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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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收入 |
20% |
校外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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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分/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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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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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
5% |
原有功能利用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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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a/b×100% |
100% 60分 ≥80% 48分 ≥60% 36分 ≥40% 24分 ≥20% 12分 <20%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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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功能数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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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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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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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评价 20% |
论证 验收 |
10% |
可行性报告是否属实 |
100 |
看报告,属实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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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是否完整翔实 |
看报告,完整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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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规范 |
30% |
有仪器负责人 |
100 |
检查管理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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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技术档案 |
检查技术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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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
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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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建立 |
30% |
有仪器使用、人员培训及维修记录,有管理人员名单 |
100 |
检查使用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维修登记本,查管理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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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
20% |
仪器设备的维修要及时 |
100 |
检查仪器损坏维修的原始记录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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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0% |
原材料、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
100 |
检查原材料、配件和附件的有关登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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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评价 10% |
设施与 环境 |
20% |
机房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良好 |
100 |
按国家有关标准在仪器所在机房现场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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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措施 |
30% |
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与措施;满足特殊技术安全要求 |
100 |
检查消防器材和四防措施;考察特殊技术要求的证件、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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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
20% |
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 |
100 |
实际考察,有措施,符合实际,不造成公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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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洁 卫生 |
30% |
无杂物,桌面、仪器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无蛛网 |
100 |
现场实际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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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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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科研项目 成果 |
项目或成果名称 |
项目来源或鉴定单位 |
成果等级 |
主要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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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 |
论文名称 |
刊物名称 |
时间 |
作者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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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论著统计表
一、数据填写要求:
(一)机时利用
(1)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 800小时。
专用设备 6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数系指通过种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二、“效益评价”部分的数据审核办法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备注 |
有效机时数 |
查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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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机时数 |
查本说明一(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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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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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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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查演示实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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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际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填入表2 |
省、部级奖 |
查获奖本年度获奖证书 |
填入表2 |
校级奖 |
查获本年度获奖证书 |
填入表2 |
核心刊物 |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
填入表2 |
校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列出清单 |
校内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列出清单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查实验内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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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功能数 |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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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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